請問一下 像是這樣 市面上有人發表 也已經有產出的產品,如果自己仿製,自己使用應該是不會有問題吧?
但如果是製作成材料包,以不營利的角度(只收成本)這樣會有侵權的疑慮嗎?
請問一下 像是這樣 市面上有人發表 也已經有產出的產品,如果自己仿製,自己使用應該是不會有問題吧?
但如果是製作成材料包,以不營利的角度(只收成本)這樣會有侵權的疑慮嗎?
有賣材料包是一定不行的,先不說有專利的情況,就算只是智財權也是可以訴訟的。如果完全一樣的東西,拆解開來做教學、即使沒有收費也算侵權...
以下為個人見解。智慧財產權是為了保障申請者的利益為主要目的,所以侵權方是否取得實質利益為最明顯的侵權條件,但這是在於上述魚乾usb已經申請新式樣專利的情況下並且通過才有能藉由產品保障新式樣專利去對侵害人提出告訴;不然沒有申請專利的人都只是嚇你希望你能私下和解或者向你索取授權金。而一般的造型或者沒有”獨特性”的造型產品很難聲明這個是原作者的原創性,故而沒有專利的保障,所以就這個案件來說自己做來玩分享給其他人來看是沒有問題的,就算做材料包上也沒有問題,原因在於無法一看到這個魚乾usb產品就得知新穎性、進步性、產業利用性並且產品申請到新式樣專利,而他國專利並不適用於台灣專利,專利屬於屬地主義若他國的產品被台灣侵權除非提起跨國訴訟並且提出足夠證明自己的原創性以及實際的利益損害才有辦法成案。
之前看過一個案例,也是同樣造型做材料包當贈品,最後被原作告,判賠25萬
「有某位老師在萬人社團中舉辦材料包抽獎,裡面似乎有這個作品;在此老師的專頁上也找到此材料包的yahoo跟蝦皮賣場連結,與利用疑似侵權紙型講義進行教室教學。為了要確認此老師所販售的材料包內容物,於是我買了一份。經過比對,發現其紙型講義與我的作品相似度極高。與律師討論後,決定提出「侵害著作權」刑事告訴。」
https://m.facebook.com/notes/kaili-craft/手作包教案官司結果心路歷程/2170523506356169/
實際上
沒被抓 就不算犯法
就跟貪汙一樣 沒被抓到之前都是正派的官員
你如果只是朋友們幾個好心做一做材料包給他們
應該也沒有人會去抓你,沒這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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