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技法的創作產品被抄襲的合理性?

 

 

附圖為工作室的 "尾翼夜燈" 系列產品,是取材由實際飛機的照片去繪製線圖而成,並用雷射雕刻的工法製作的壓克力夜燈,即"會發光的飛機尾翼" ,普通尾翼是不會依照線圖去發光的...

最近產品被抄襲,對方還義正嚴詞的敘述以下兩點

1.飛機尾翼是屬公共財產,任何人都可以此為題材創作
2.雷射雕刻的壓克力夜燈是目前市面上常見的技法表現


兩者分別開來看好像有那麼一回事...不過總覺得就這樣被吃了豆腐還被摸頭,想請教其他創作者應對的方法或心態。

 

8 個回答

以下是就小弟個人所了解的作陳述,實際情況還是要詢問專業人士

以智慧財產權的角度來說,外型設計屬於設計專利,而設計專利就是看你綁定的設定範圍,最機車的規定就是越早註冊的人有權利把池子畫得越大,你也可以寫說"尾翼造型"的夜燈,就屬於你的專利範圍,這樣別人就不能做跟你一樣的設計,但是!!設計專利的判定通常都是非常主觀的判定,所以,告訴人的立場通常都會設法去限縮你的專利範圍,所以在這個用文字定義的專利範圍,其實還是很多漏洞好鑽的。但這也是要在你有申請專利的情況下。

另外就是用著作權的方式下去做陳述,著作權的主張應該是根據你作品公開的時間下去做判定,當有衝突產生時,你必須提出佐證,相關的創作證明(最好是在草稿上簽名壓日期),或是有相關製作的票據。

就你所陳述的,第一,對方說機翼屬於公共財,但是你也必須主張你的設計是將其造型應用於夜燈,這種A+B的組合即可構成專利範圍,幾乎大部分的專利也都是將數個習知技術作排列組合,發展出更便利的作法,所以對方如此說法其實是有很大的漏洞的。第二,雷射雕刻的壓克力夜燈是目前市面上常見的技法表現,這個說法更不能拿出來作為理由,如果這樣說,許多書法大師、陶藝大師、雕塑大師他們的技法很多也是常見的技法表現呀!但是表現出來的意象與造型才是他們創作的精華呀!所以,這根本不能拿出來說嘴,如果是這樣說的話,那如今的市場也不可能出現那麼多樣性的產品了。

以上,僅是就小弟的立場去陳述,給你參考一下

 

 

 

我無法回答有沒有專利或者侵權的問題 

但我好心建議很多人都忽略的實務面

假如真的有侵權 

你預計花多少錢打官司?  
或者說 你有多少資金可以打官司?

然後 你覺得如果你真的贏了 對方可以賠你多少錢?
你預計對方可以賠你多少?

這些都很現實  給你思考看看

匿名

發表於 已修改

抄襲圖:

 

原作:

文創品項是沒有特別在去申請專利,本來是想說創作有著作權的規範在,不過發生此事後就有這計畫讓以後的產品有專利,其他系列項目也有申請過新式樣專利或發明。

這個算是特定市場產品了 

沒專利的話  抄襲什麼? 

你可以在你的社群去靠北別人 但實際法律問題  首先有沒有專利? 

沒有的話 就是喊一喊而已 別人看看就忘了

不如多花點時間開發新產品 然後申請專利

找到一則國防部授權的新聞報導中是這樣寫的:「基於公益及教育所需,在獲得國防部正式授權後,也可以自行複製運用。」

所以版權擁有者應該是國防部無誤

印象中許多彩繪機身的版權都是屬於該國家的國防部的......所以記得蠻多模型會註記是有「授權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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