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申請設計業紓困,紓困是看主計處那邊的稅務行業標準來認定的,我公司當初的營業項目登記是登記「產品設計業」,但稅務機關那邊幫我登記了「7409 其他專門設計服務業」,於是讓我無法符合設計業的標準,和政府單位那邊溝通了很久,他一直問我是到底設計了什麼產品...,我跟他說工業設計師可以設計所有產品,他似乎覺得不可能 = =
在政府單位裡「產品設計」是大項目,對應的項目是:
1. 工業設計:從事產品之外觀、機構、人機介面等規劃、設計,以利產品之使用、價值及外觀達到最適化之行業。
2. 其他專門設計服務業:如服裝、鞋類、珠寶、家具等商品之時尚設計、視覺傳達(平面)設計及包裝設計等服務。
所以想問一下大家,在業界中到底怎麼認定「產品設計」和「工業設計」???